015年6月4日,欧盟公报(OJ)发布RoHS2.0修订指令(EU)2015/863,正式将DEHP、DBP、BBP、DIBP列入附录Ⅱ限制物质清单中,至此附录Ⅱ共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。此修订指令发布后,欧盟各成员国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批准和发布遵从该指令的法律、法规和行政规定,相关规定应从2019年7月22日起实施。
针对附录Ⅱ中的**化合物(DEHP、DBP、BBP、DIBP、PBB和PBDE), 均需采用气相色谱-质谱联用法作为标准检测方法。
仪器介绍
气相色谱-质谱联用仪GC-MS 6800
GC-MS 6800用于**物的检测,具有检出限低,定性能力强,定量结果准确等特点,可有效地应用于RoHS 2.0中**化合物的检测。
RoHS适用行业
一、大型家用电器:
大型制冷器具、冰箱、冷冻箱、其它用于食品制冷、保鲜和储存的大型器具等。
二、小型家用电器:
真空吸尘器、地毯清扫机、其它清洁器具、用于缝纫、编织及其它织物加工的器具等。
三、信息和通讯设备:
数据处理器、个人计算机、打印机、复印设备、电气电子打字机、台式和袖珍计算器等。
四、消费类产品:
收音机、电视机、录象机、录音机、高保真录音机、功放机、音乐仪器、其他记录或复制声音、图象的产品或设备。
五、照明设备:
荧光灯具(家用的照明设备除外)、直型荧光灯、紧凑型荧光灯、高亮度放电灯等。
六、电气电子工具:
电钻、电锯、缝纫机,对木材、金属或其它材料进行车削、铣、砂磨、研磨、锯削、切割、剪切、钻孔、冲孔、折叠、弯曲或
类似加工的设备等。
C-MS 7000系列是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为RoHS 2.0检测用户量身打造的高性价比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。本产品继承了GC-MS 6800系列的优良品质,并针对较高沸点的含溴阻燃剂(PBB,PBDE)和难于色谱分离的特定塑化剂(4P)等目标化合物,添加了洁净预四较杆技术、程序控制脉冲分流/不分流进样技术、**软件RoHS Archer以及开放的大数据分析平台等四大功能,确保用户只需简单快捷的操作,便可获得准确的定性和定量结果,因此在 RoHS 2.0检测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。
性能优势
1、洁净预四较杆
1)@Cleanquad,中国**201620255312.1;
2)具有2n个金属杆且两两相对导通的金属杆组件及固定环结构;
3)通过减少中性粒子引起的噪音,降低非质量选择离子的干扰,提高质谱信号信噪比。
2、程序控制脉冲分流/不分流进样
1)加速样品从进样口到色谱柱的转移过程,减少不稳定待测物(特别是含溴阻燃剂),在进样口的分解,提高灵敏度,避免样品带加宽和进样口**载;
2)当样品中待检测物质的浓度过低又不便于浓缩时,可通过增大进样量来改善检测结果。
3、**软件RoHS Archer
RoHS2.0与RoHS有什么区别?新标准增加哪几种有害物质
2013年1月3日起,RoHS原指令2002/95/EC将会被废除,欧盟各国必须于2013年1月2日前将新指令2011/65/EU(RoHS2.0)更新到当地法律。根据新指令的规定,从旧指令废除之日起,CE标志所有管辖下产品都必须同时满足低电压(LVD)、电磁兼容(EMC)、能源相关产品(ErP)和RoHS2.0的指令要求,才能进入欧盟市场。
2011/65/EU(ROHS2.0)主要内容概括如下:
1.产品范围阐明了指令管控范围和相关定义,将管控产品范围扩大至除特殊豁免外的所有电子电气设备:
—包括被2002/95/EC豁免的第8类产品设备、第9类产品监控设备;
—*11类产品:不被1~10类产品涵盖的其他所有电子电气设备,包括线缆及其它零部件。
2.限制物质
虽然并未增加新的限制物质,但选定4种有有害物质(HBCDD、DEHP、DBP和BBP)作为限制物质的候选。
3.CE标志要求
将电子电气设备ROHS符合性纳入CE标志要求。生产者在张贴CE标识时应确保产品符合ROHS并准备相应的声明和技术文档。
4.过渡期规定
为使新纳入ROHS2.0管控产品的生产商有充分时间来符合指令要求,ROHS2.0为相关产品设定了管控过渡期。
ROHS2.0管控的设备包括:
1.利用电能工作且符合欧盟指令93/42/EEC疗设备定义的设备;
2.利用电能工作且符合欧盟指令98/79/EC中体外设备定义的设备。
针对RoHS指令的修订,欧盟RoHS2.0草案除提出将管控产品范围扩大至所有电子电气设备以外,更提出新增4种需“**评估”使用的物质:
HBCDD六溴环十二烷
DEHP邻苯二甲酸(2-己基)酯
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
B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
RoHS指令要求于2006年7月1日起,禁止在欧盟市场销售含有铅、镉、、六价铬、多溴、多溴醚等六种有害物质的电子电气设备。
RoHS2.0实际是RoHS指令的修正版,俗称RoHS2.0
其主要内容如下:
1.将原先WEEE指令的附录I和IA新增为RoHS的两个附录;
2.自2014年1月1日到2019年1月1日,逐步将设备和监控设备纳入RoHS的管制范围;
3.制造商需在产品上市销售之前制订EC符合性声明并加贴CE标志,且在电子电气产品上市之后,必须保留相关技术文件和EC符合性声明至少十年;
4.如果附录III中列举的物质(如HBCDD、DEHP、BBP和DBP等)因使用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无法承受的危害,则将依据REACH法规*69至72条的规定进行评估,进一步将此物质列入附录IV的限用物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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